段文彬 重慶智豪(兩江新區)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,管理合伙人,西南政法大學畢業.
從2000年執業以來,一直致力于將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有機結合,承辦了大量的刑事訴訟和法律顧問單位的刑事風險防范,有豐富的處理疑難刑事法律事務的經驗,形成了一整套嫻熟務實的刑事訴訟策略和法律技巧,特別注重與客戶的溝通,尊重并充分理解客戶的服務需求,以其深厚的刑事法學理論素養和豐富的刑事法律辦案的實踐經驗。
執業辯護的典型刑事案例:
2.承辦胡某某制造、販賣毒品罪二審案,一審判處死刑,二審成功辯護認定重大立功并改判。
3.承辦雷某某
詐騙罪案,涉案數額特別巨大,論罪當判無期,庭審中辯護涉案金額,最終成功輕判有期徒刑。
4.承辦楊XX
虛開增值稅發票罪,經多次與審查起訴部門溝通并交換法律意見,最終決定不起訴。
5.承辦陳某某
行賄罪,
利用影響力受賄罪,公訴機關不認可自首,經辯護,人民法院最終認可二罪均構成自首,并在法定刑以下量刑處罰。
6.承辦王某某
挪用公款罪,公訴機關量刑建議5年有期徒刑,經辯護,人民法院最終判處緩刑。
7.七、承辦向XX
故意傷害罪(致人死亡)案二審,一審判處無期徒刑,經辯護,二審改判有期。
8.周某某涉嫌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涉案金額500余萬元,經辯護,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二年十個月有期徒刑;
9.喻某某涉嫌犯容留、介紹賣淫罪,經辯護,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宣告緩刑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;
10.張某某涉嫌
非法經營罪,被一審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6萬元,經二審辯護,該判有期徒刑二年,并處罰金5萬元;
11.蔣某某涉嫌詐騙罪,涉案金額近6萬多元,經辯護,在公安機關成功取保候審后,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1萬元;
12.譚某某等10人致二人受傷,譚某某為第一被告,涉嫌故意傷害罪,經辯護,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;
13.代某某涉嫌虛開增值稅罪,涉案增值稅發票16張,發票金額合計79萬余元,稅額合計11萬余元,經辯護,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;
14.袁某某涉嫌拐賣兒童罪,接受委托后,經與公安機關多次交換意見,成功申請取保候審,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后,沒有繼續追究責任;
15.陳某某涉嫌
貪污罪,在沒有自首、立功等法定情節的情況下,經辯護,人民法院作出最有利于陳某某的判決;
16.胡某某(重慶某縣中醫院院長)涉嫌受賄罪,涉案金額107萬元,經辯護,人民法院在法定刑以下量刑;
17.賀某某涉嫌
合同詐騙罪、
虛報注冊資本罪,合同詐騙金額近200萬元,經辯護,在數罪的情形下,人民法院予以輕判;
18.文某某
非法拘禁罪,經辯護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;
19.郭某某
搶劫罪,自首的辯護意見被人民法院采納,予以從輕判處;
20.黃某某妨害公務罪,經辯護,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;
21.王某某涉嫌合同詐騙罪,合同詐騙金額5000萬元,經辯護,在公安機關成功取保候審;
22.汪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,全案毒品數量達110公斤,經辯護,人民法院判處死緩;
23.雷某某涉嫌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、物品罪,走私凍牛肉制品1000余噸,經辯護,人民法院采納后認定為從犯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;
24.謝某某涉嫌貪污、受賄罪,經辯護,在批捕前辦理取保候審,后數罪并罰,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;
25.羅某某涉嫌合同詐騙罪,詐騙金額為15萬元,經辯護,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;
26.龐某某涉嫌走私武器、彈藥罪,經辯護,在批捕前,成功辦理取保候審。
執業信條:專業素養為先 優質服務為重 正義良知為本 律師事業為終